會議的要求
(1)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fā)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2)參加餐飲店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準。
(3)有以下原因,副總經理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餐飲店辦公例會:
有重要事項需提交餐飲店辦公例會討論決定;
各部門重要業(yè)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4)“會議紀要”屬餐飲店內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圍的保密性,未經批準不得外傳。
(5)與會人員在會上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但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6)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